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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政策你問我答丨工傷康復確認的流程是什么

來源:濰坊新聞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24-09-01 14:26:18

  濰坊日報社濰坊融媒訊 工傷康復確認的流程是什么?申請工傷康復確認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本期“人社政策你問我答”為您進行解答。

  問:工傷康復確認的流程是什么?

  答:(1)申請受理:申請人可通過各縣市區(qū)勞動能力鑒定窗口或登錄濰坊市人社局官網(wǎng)網(wǎng)上服務大廳提出工傷康復確認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按規(guī)定進行審核,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

  (2)組織查體、鑒定: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組織專家組對被鑒定人進行現(xiàn)場查體、鑒定,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

  (3)作出鑒定結論:工傷康復確認結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

 ?。?)送達結論: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通過郵寄方式將鑒定結論送達至被鑒定人及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

  政策依據(jù):《關于印發(fā)〈工傷康復服務項目(試行)〉和〈工傷康復服務規(guī)范(試行)〉(修訂版)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30號)、《山東省工傷康復管理辦法》(魯人社發(fā)〔2016〕7號)、《山東省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現(xiàn)場管理辦法的通知》(魯人社規(guī)〔2019〕6號)

  問:申請工傷康復確認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申請事項選擇工傷康復確認,申請延長的勾選工傷康復(延長),并注明已康復的天數(shù);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y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guī)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患職業(yè)病的應當提供有效的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存在精神障礙的應當提供有效的精神病診斷證明及相關治療材料(已提交的部分可不再提交);

  (3)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請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

  政策依據(jù):《山東省工傷康復管理辦法》(魯人社發(fā)〔2016〕7號)

  濰坊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沁/文

責任編輯:聶臻臻